收藏俱乐部 欢迎来到警官读者俱乐部![登录] [免费注册] |  我的订单 | 俱乐部简介  | 帮助中心  | 去首页 
热门关键词:治安 刑事侦查 交通管理 文书写作 警察心理             
  刑法的边界研究
书代号:2013122705 条码:9787565314568
出版时间:2013-12 发行范围:公开发行
作者:杨春然
版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类别:刑法
开本:32开 版次:1/1
点击数:6612 非会员价:¥39.00
A级会员价:¥37.05 B级会员价:¥35.10
购买数量:    

         刑法边界的划分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排除的过程,首先,出于保护法益之考虑,刑法须符合伤害原则;其次,并非符合伤害原则的行为都需纳入刑法的边界之内,纳入刑法边界之内的行为,还必须符合最后的手段原则,即对于其他手段很难或者不能有效地控制的行为,才须犯罪化;其三,须符合程序法的规定,比如,有关证据的取得、认定及其证明标准,符合法律的规定;其四,评估或者司法认定。也就是说,刑法边界的划分,实际上只能由司法来完成。本文的目的只是探讨前两个阶段的思维路径问题,故并非只是在实证法的层面上划分刑法的边界。
    要完成上述任务,首先须确定出入罪的标准。由于这种标准一方面在形式上前规范地确定犯罪圈的大小,另一方面从实质上证明将特定行为出入罪的正当性,所以,其必须根植于刑法的目的,即保护法益,不能仅仅基于道德上的考量而将特定的行为入罪,这是康德哲学中的三个著名命题(道德需要自治;法律需要强制;强制有损自治)的必然结论。 然而,民法与行政法亦负有保护法益的任务; 再加上刑法的本质并非是以善去恶,这又决定了在符合伤害原则或者违反法益保护原则的前提下,还必须有一定的道德理论来证明犯罪化的正当性。 本文拟将道义论和功利主义结合起来,在法益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将特定行为犯罪化的一般路径。
引  言 
一、论题及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创新、研究思路 
第一章  从犯罪与刑罚的关系看划分刑法边界的起点 
第一节  刑法的边界与刑罚理论研究综述 
第二节  刑法的边界与刑罚理论的关系 
第二章  从证立刑法禁止的根据上看划分刑法边界的标准 
第一节  法益的概念 
第二节  伤害原则 
第三节  法律伦理主义 
第四节  家长主义 
第五节  法益保护原则与伤害原则的融合 
第三章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划分刑法边界道德理论的选择 
第一节  功利主义 
第二节  道义论 
第三节  相对道义论 
第四节  划分刑法边界道德理论的选择 
第四章  从刑法与行政法的一体化看广义上的刑法的边界 
第一节  刑法规范与侵权规范的区别 
第二节  主观心理态度 
第三节  处罚的威慑力 
第四节  其他影响划分刑法与民法边界的因素 
第五章  从惩罚性赔偿看刑法与民法的边界 
第一节  刑法与民法的范式区别 
第二节  惩罚性民事责任的性质 
第三节  惩罚说的产生及根据 
第四节  报应性赔偿制度的构建 
第五节  惩罚性赔偿的程序保护 
第六节  报应性赔偿制度扩张的原因 
第七节  惩罚性民事责任扩张的后果 
第六章  从行政法与刑法的解耦看狭义上的刑法的边界 
第一节  非财产性处罚和错误成本 
第二节  污名 
第三节  执法合作的可能性 
第四节  社会危害 
第七章  刑法边界理论对实证法的检讨及应用 
第一节  规则层面上的实证法检讨 
第二节  原则层面上的价值检讨——以预防性酷刑为例 
第三节 刑法边界的划分路径 
结  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  记

编辑首语:
本书研究的是刑罚的边界问题,这不仅是立法者在立法时所面临的问题,而且也是个人(包括一些单位)在日常生活中、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所要面临的问题。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有利于提高刑事立法的妥当性和效率,而且,还能妥善地处理刑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分工和配合问题,彻底地贯彻刑法的谦抑精神,让其成为真正的最后手段。同时更有利于法学教学,使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对刑罚的边界问题更加明晰。本课题揭示刑事立法规律,有助于解释具体行为被犯罪化的原因。

  发表您对此书的评论
评论:
 

引用回复

×
  • 原贴: